看到別人的 logo 旁邊有一個小小的 ® 或 TM,很多人的第一個反應是:我的也要加一個嗎?

先講結論:這兩個符號在台灣的地位完全不同,而且其中一個亂用有風險。

商標 tm 跟 ® 到底差在哪,這篇用法條原文講清楚。

TM 與 ® 是什麼

TM 與 ® 是商標標示符號。® 為國際通用的註冊符號,台灣商標法定有相關規定;TM 則為國際慣例上表示主張為商標的標示。

台灣的規定:商標法第 35 條第 3 項

智慧財產局對 TM 與 R 的說明第 3 項只有一句話,但那一句話有兩個重點:

「商標經註冊者,得標明註冊商標或國際通用註冊符號。」

重點一:「經註冊者」。 前提是你已經註冊了。沒註冊的話,這一項不適用你。

重點二:「得」不是「應」。 台灣不強制你標示。標不標是你的選擇。

那個「國際通用註冊符號」指的就是 ®,另外也可以直接寫「註冊商標」四個字。

所以在台灣,® 的意思很單純:這個商標已經在中華民國註冊了。

那 TM 呢

商標法沒有 TM 的條文,但智慧財產局有明確的官方見解。

智慧局的商標常見問答寫得很清楚:TM 是 Trademark「商標」的簡稱,表示「作為商標使用」的標誌,

無論商標是否有取得註冊,業者皆可標示 TM,藉此告知相關消費者與競爭同業,該標識已被作為商標使用。

注意那句「無論是否取得註冊」。 這跟 ® 完全相反,® 的前提是「經註冊者」。

®TM
依據商標法第 35 條第 3 項商標法無條文,智慧局 FAQ 有見解
前提必須已註冊無論是否註冊皆可標示
代表的意思這個商標已經註冊這個標識已被作為商標使用
是否強制不強制(條文是「得」)不強制
亂用的風險未註冊而標示可能有疑慮風險較低

所以 TM 不等於「註冊中」,也不等於「快要註冊了」。 它是一個使用宣示。

還有一個台灣與美國的重要差異要講清楚:**美國的商標保護分成使用保護與註冊保護兩種,

所以 TM 與 ® 在那邊有實質的區別功能。台灣的商標原則上須經註冊才受保護**,

因此標示 TM 或 ® 並不會改變你實際擁有的權利。

看到英文的教學文章時要特別小心,那多半是在講美國制度。

還沒註冊可以打 ® 嗎

不建議,而且這是本篇最重要的一句。

商標法第 35 條第 3 項的前提寫得很明確:「商標經註冊者」。

還沒註冊就標 ®,等於對外表示一件不存在的事實。這可能涉及不實標示的疑慮。

至於實際會不會被追究、依哪一條、後果是什麼,那超出設計端能判斷的範圍,要問商標代理人或律師。

我能給的設計端建議只有一句:沒拿到註冊證之前,不要放 ®。

要確認自己到底註冊了沒有,去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一次就知道,公開免費。

送件中不等於註冊。 從送件到核准要一段時間,中間都還不算。

設計端的三個實務判斷

第一,先確認註冊狀態。

設計端的三個實務判斷1先確認註冊狀態核准註冊了才有 ® 的問題2決定要不要標法律上不強制,這是判斷題3決定標在哪裡、多大準備兩個版本:有標示與沒標示
台灣法規沒有規定位置與大小,設計端真正要顧的是可讀性。

已經核准註冊了,才有 ® 的問題。還在申請中或根本沒送件,那就別想這件事。

第二,決定要不要標。

法律上不強制,所以這是判斷題。

標的理由:對外宣示這是受保護的商標,在某些 B2B 或授權情境下有實際作用。

不標的理由:那兩個字元會影響版面。標誌越簡潔、尺寸越小的時候,加一個小符號常常變成一個雜點。

實務上的常見做法:主要標誌不標,包裝與正式文件上標。 但這是慣例不是規則。

第三,決定標在哪裡、多大。

台灣法規沒有規定位置與大小。實務上多放在標誌或名稱的右上角或右下角,字級明顯小於主體。

設計端真正要顧的是可讀性。 名片上的標誌只有一到兩公分,再加一個 ® 可能就變成一個小黑點。

所以要準備兩個版本:有標示的與沒標示的。 大尺寸用有標示的,小尺寸用沒標示的。

一個常被搞混的地方:註冊了不代表所有情況都受保護

這一段很多人沒想到。

商標是依註冊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受保護的。你在餐飲類註冊了,不代表在服飾類也擁有它。

商標法第 35 條第 1 項寫的就是這件事:「商標權人於經註冊指定之商品或服務,取得商標權。」

所以那個 ® 的意思,精確講是「這個商標在某些類別已經註冊」,不是「這個名字全世界都是我的」。

商標與公司登記的差別我寫在公司登記完成,不代表這個名字是你的

圖形商標與文字商標,標的東西不一樣

如果你註冊的是文字商標,那個 ® 標的是名稱

如果你註冊的是圖形商標,那個 ® 標的是那個圖樣

兩者都註冊的話,兩邊都可以標。

要注意:如果你只註冊了文字,那圖案旁邊標 ® 就對不上。

該註冊哪一種,我寫在圖形商標還是文字商標

順帶一提,商標跟著作權是兩套制度,一個要註冊、一個自動產生。那一題在Logo 的著作權歸誰

本文引用的條文內容查證於 2026 年 8 月,來源為上面連結的官方或公開頁面。法規會修訂,實際適用以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告為準,涉及個案的判斷屬法律專業範圍,本文不下結論。

常見問題

TM 跟 ® 差在哪

® 是國際通用的註冊符號,台灣商標法第 35 條第 3 項規定商標經註冊者得標明它。

TM 依智慧財產局的說明,是表示「作為商標使用」的標誌,無論是否取得註冊皆可標示

所以 TM 不代表已經註冊。

還沒註冊可以打 ® 嗎

不建議。

第 35 條第 3 項的前提是「商標經註冊者」。

未註冊而標示註冊符號可能涉及不實標示的疑慮,個案請洽商標代理人或律師。

台灣一定要標 ® 嗎

不用。

條文寫的是「得標明」,是可以不是必須。

標不標是商業與設計判斷,不是法定義務。

TM 要標在哪個位置

台灣法規沒有規定位置。

實務上多放在標誌或名稱的右上角或右下角,字級明顯小於主體。

重點是不要影響標誌本身在小尺寸下的可讀性。

現在就可以做的三件事

第一,去智慧財產局的檢索系統查一次,確認你到底註冊了沒有,公開免費。

第二,如果已經註冊,決定要不要標,並跟設計師要一組有標示與沒標示的版本。

第三,如果還沒註冊,把現有素材上的 ® 拿掉。

問你一件事:你現在的 logo 上有沒有那個小符號?

有的話,你確定它對得上你實際的註冊狀態嗎?想確認你的情況,跟我說一聲。


資料來源:商標法第 35 條,條文取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實際抓取日 2026-08-23)。TM 的說明引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常見問答。Google Suggest 與 SERP 形式觀察實測日 2026-08-23(SERP 僅供形式參考,不作排名結論)。

本文引用法條原文,但不是法律意見。 未註冊標示的法律責任、個案認定與爭議處理,屬商標代理人與律師的專業範圍。實際規定以現行法令為準。